索引号: | 11411400MB1560341T-sqsscjdglj-00000079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3-03-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市监〔2023〕19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国“两会”和“3·15”期间 野生动植物、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3·15”期间野生动植物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有效防范遏制重大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深入分析研究重大时间节点的监管特征,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针对性监管力度,全力保障全国“两和“3·15”期间野生动植物和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安全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监管。加大对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花鸟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猎具渔具店铺等野生动植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防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场进行销售,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在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上下功夫,针对旅游景区、民宿集聚区、飞机场、高铁站、汽车站及其周边,以及旅游城区主要街道和沿途公路等重点地域的重点生产和经营单位,加大对旅游市场商品和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旅游市场食品安全底线,依法查处各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旅行社推广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及合同补充条款、店堂告示等重点内容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网络监测监管力度,督促和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在线旅游服务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对监测中发现的涉嫌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信息和涉旅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进一步的线下现场核查和处置工作,同时要及时下架、屏蔽、删除相关非法交易信息。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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