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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57-sqsscjdglj-00000383 发布机构: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8-0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市监文〔2026〕25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浏览次数: 【字体:

段昆鹏代表、张晓琳代表、张大正代表、姜玉杰代表、周建恒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商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包括农批市场、农贸市场)是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主要枢纽和关键环节,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商丘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统一安排部署,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年度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作为重点监管主体,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做到“一场一档”,并严格落实入场查验、检验检测、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凭证进行查验,对于不能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检或抽检,检测合格方能销售,严把准入关口。督促入场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者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确保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规范经营管理。目前商丘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永城市妫汭市集已自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全市7家农批市场、14家农贸市场均通过自建检验室或快检室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并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检测信息,今年以来共开展快检1583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8批次,已做销毁处理。

二、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印发《重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开办者和市场内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收集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严查市场开办者关键管控制度不落实和入场销售者经营资质不合规、经营过程不规范,销售问题食品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农批市场进行体系检查,成立督导组开展暗访督导,发现问题通报至属地监管部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市场开办者31家次,入场经营者2213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32个,立案5起。

三、加强宣传培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召开全市重点食品市场警示教育培训会,全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负责人及市县两级监管人员参会,会上解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组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入场销售者开展全覆盖培训,切实提升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和监管人员责任意识。积极贯彻《河南省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四化”指导手册》,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一步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在市场内张贴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落实食品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公告》,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现场宣传讲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鼓励群众监督,努力构建“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四、强化部门联动,促进市场规范提升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2026年商丘市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执法 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通知》,以农批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主体,严查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常规药残超标、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等突出问题,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推行落实。市商务局切实履行农贸市场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进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督促市场开办者完善经营分区、溯源台账、环境卫生、农残快检等基础配套设施,常态化开展行业巡查督导,规范市场经营业态布局,助力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将深化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压紧压实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做好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370-2075767

联系人:蔡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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