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MB1560341T-2021-00000275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0-11-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行政权力结果 |
商丘市市场监管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公示表
处理文书文号 | 商市监知投字〔2020〕3号 |
案件名称 | 郝红林诉潘永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涉案专利 | 专利号:ZL2019 3 0276477.6 专利名称:螺丝刀(毛毛虫万能型) |
请求人 | 郝红林 |
被请求人 | 潘永超 |
案件事实 |
2020年11月6日请求人郝红林投诉被请求人潘永超生产销售的一款螺丝刀与请求人郝红林外观设计专利“螺丝刀(万能型毛毛虫)”(ZL******0276477.6)产品隶属同类产品,认为其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2020年11月6日请求人郝红林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本局于2020年11月6日受理后,依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一条组成合议组,在本局处理过程中,潘永超停止了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并作出相应保证,请求人郝红林自愿向本局提出撤回处理案件的申请,本局认为请求人为其真实意思的表达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准许撤回处理案件的请求,向请求人下达了《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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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九条、六十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一条。 |
处理结果 | 请求人自愿提出撤回处理案件的申请,本局下达了《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
处理机关 |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理决定书日期 | 2020 年 11 月 10 日 |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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