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咨询内容
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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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食品安全投诉 | ||
咨询人 | 李争余 | 咨询日期 | 2021-03-2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您们好:我于3月16日从夏邑县嘉禾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食用小麦淀粉34吨(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14日),货值为119000元整,用于米粉生产,并要求该厂出具了厂家资质及检验报告(检验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使用途中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淀粉含有大量不明杂质。该杂质的出现明显不符合淀粉生产的国家及行业标准(GB/T8883-2008), 亦可能对人体产生损害。我及时向该厂反映情况,并要求其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对方多次推诿直至不予理睬,置客户利益及人民健康于不顾,对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万元。现请求贵局依法维护我合法权益,要求厂家召回该批次淀粉,赔偿我处经济损失。我愿出具相关证据举证,并对所举报事实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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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2021-04-01 | |
回复内容 | 您所反映的问题可通过全国12315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问题经核实后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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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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