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咨询内容
| 咨询情况 | |||
|---|---|---|---|
| 标题 | 关于商丘市名门城小区物业费(普通住宅)收取执行标准的相关咨询 | ||
| 咨询人 | 多闻 | 咨询日期 | 2025-10-23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咨询内容 |
名门城小区高层住宅现物业费收取为1.88元/平,根据物业公示牌显示收费依据为市场调节价格,个人认为依据模糊,界限不清,想咨询收费是否符合2025年最新物业费收取标准,对于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否有相关文件批准? |
||
|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结日期 | 2025-10-27 |
| 回复内容 | 您好! 你的来信已获悉,现反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12月17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第一条第六款中明确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协商确定。 感谢您的来信! |
||
|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